原标题:玻璃门砸伤幼童 门“主人”担主责 楚天快报讯 带着孙子在某单位工作楼门前游玩,岂料大楼的玻璃门忽然倒下,砸伤孙子。昨悉,虽然玻璃门前粘贴了提示语,门“主人”仍是被判承当主责。 2013年7
楚天快报讯 带着孙子在某单位工作楼门前游玩,岂料大楼的玻璃门忽然倒下,砸伤孙子。昨悉,虽然玻璃门前粘贴了提示语,门“主人”仍是被判承当主责。
2013年7月5日,樊城的孙大妈带着孙子东东到家属院楼下玩,东东和几名小朋友跑到邻近的某单位工作大楼门前游玩。此刻,该单位已下班,大楼里也无值勤人员。在孩子们相互嬉闹推搡时,玻璃大门忽然倒下,将东东砸伤。
东东因右胫腓骨骨折,住院治疗12天。上一年2月,因要取出内固定,东东再次住院治疗6天。两次共花去医药费近3万元。当年6月,经法医鉴定,东东的危害为10级伤残。之后,东东家长就补偿问题与该单位洽谈无果后提起诉讼。
樊城法院一审判决,东东受伤形成经济损失7.8万余元,该单位担责80%,补偿其6.2万余元。
该单位则以为,他们事前已组织人24小时值勤,且已粘贴不能在工作区域游玩的提示,尽到了一般办理人的职责。而东东的家长明知工作区域非游戏场所,存在不行预知的安全危险危险,仍将其带入,未尽到监护职责,存在严重差错,应当承当悉数或首要职责。因而,该单位于本年6月向市中院提起上诉。
近来,市中院审理以为,该单位对玻璃门未尽到充沛的安全办理和保护职责,形成东东人身危害,应承当补偿相应的职责。此诉讼案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